一、实习护生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伤病员服务的思想,养成良好的医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,正确处理学习与实习的关系,努力完成实习计划的要求,巩固和提高所学的基础理论、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,培养科学的思维方法和独立分析问题的能力。
二、实习护生必须加强组织纪律性,自觉遵守国家法纪,遵守学校与实习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挂牌服务,尊重实习医院的领导和工作人员,加强各方面的团结合作。
三、热爱护理专业,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。忠于职守、情感稳定、反应敏捷、耐心细致、开朗无私、态度和蔼、举止端庄。着装符合要求:穿白色软底鞋,不戴手链、戒指、耳环,不许浓装艳抹。实习中应具有勤奋、刻苦、团结、向上的积极学习和协作态度;具有不断寻求新知识、新技术和建立和谐人际关系的愿望及行为。
四、严格无菌观念,规范进行基础护理和各专科护理的基本技能操作。加强巡视病房,善于观察和及时处理病人的身心变化。实习期间无投诉、无差错、无事故。如发生差错事故,应及时向组织反映(护士长、护理部、学校),并认真检讨,视情节严重和学生态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。
五、熟记岗位职责,在老师的指导下积极、主动完成各班工作任务,尊重老师、不懂就问,服从分配。
六、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(含休息、上下夜班),遵守课堂纪律,认真做好学习笔记。爱护公物,损坏器具照价赔偿。
七、进入医院实习时,应与护理部签订《护生实习协议》。实习护生每转完一科应写自我鉴定,再由带教老师签署评语,科室盖章。实习全部结束后将鉴定手册、实习轮转科室记录表及胸牌由队长收齐交护理部(胸牌丢失者交10元科教科),实习轮转科室记录表丢失者医院不签署鉴定。
武钢总医院护理部
二〇〇五年三月 |